网商实名制推行两种选择方式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回答媒体就日前有传言工商总局将出台网店实名制的传言时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否采取实名制,现在的看法是不一致的,仅就实名制来说,也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一种是要到我们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要向网络商实名登记。

他也同时表示,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责。工商部门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讨,究竟采用哪种方式,将来还是要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确定。

他也同时表示,网络经营行为必须对社会负责,经营者必须承担起这个责任。对于一个合法的、有社会责任的经营者来说,实名非实名都是一样的。“对于一个违法经营者来说,无论实名与否,只要你有违法行为,国家执法部门都要找到你,让你承担这个责任。 ”

周伯华也再度建议商家经营应以诚信为本,他表示,目前大多数人,特别是所有正直的人都会赞同这一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谁不诚信,谁就无法经营下去、无法生存下去。

因此,他认为,在这种前提下,工商总局的监管工作就要更多地体现为促进产业的发展、服务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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